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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联合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开展沃柑行业市场调查,了解市场动态,积极向政府提出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和沃柑产业发展计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 

  (二)制定联合会的相关标准,督促会员企业按联合会标准组织生产,推动联合会相关标准的贯彻执行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三)向会员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包括产业政策、市场趋势、经济运行预测等信息,建立信息网络,做好政策导向、信息导向和市场导向工作。 

  (四)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做好带动帮扶农户工作,鼓励龙头企业探索与专业大户、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促进农民增收。 

  (五)组织会员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学术等方面的交流活动。组织会员参加产品展览和项目招商等活动;组织各种技术培训,为会员培训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六)对会员提出的急切需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解决。 

  (七)承办政府部门及其他同类社会团体委托办理的事项,开展有利于沃柑产业发展的各种活动,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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