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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联合会的会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沃柑种植大户、农户及与沃柑产业相关上下游行业人员; 
  (三)承认联合会章程,接受联合会管理; 
  (四)愿意履行联合会职责和决议。

  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南宁市武鸣区沃柑产业联合会入会申请表》;
  (二)经联合会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联合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联合会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联合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联合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联合会章程和联合会有关规定,执行联合会决议;
  (二)维护联合会的合法权益;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二条 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一年内不参加活动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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